貼牌加工商標專利侵權認定思路在線講座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推進實施,有效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在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浙江省律師協會、中國計量大學將聯合開展以“全面開啟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新征程”為主題的系列宣講活動。現將第五場宣講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浙江省律師協會 中國計量大學
二、承辦單位
省律協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
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
三、聽課方式
線上小鵝通APP(掃碼參加)
五、活動內容
課題:《貼牌生產中的商標專利侵權認定思路》
主講嘉賓:呂甲木,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兼任浙江省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主任,浙江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寧波市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委員,民革寧波市委會法制委主任。被聘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例指導研究(北京)基地專家”“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咨詢網專家”“浙江省商業秘密領域智庫專家”“寧波仲裁委仲裁員”“寧波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獲得“浙江省知識產權宣講活動先進個人”“浙江省優秀專業律師(知識產權類)”“寧波市十佳律師”“寧波市領軍型名優律師(知識產權與反不正當競爭領域)”“寧波市法學會系統先進個人”“2020年度寧波律師新聞人物”等榮譽。自2001年從事律師職業以來,承辦的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全國法院50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浙江法院、寧波法院、臺州法院10大知識產權保護案件、寧波市10大知識產權事件。出版了著作《侵權法原理與判例研究》和《知識產權保護理論與判例研究》;撰寫的《論商標在先使用抗辯的構成要件》等10多篇論文分別在《中華商標》《中國知識產權》《寧波大學學報》《中國知識產權報》《寧波日報》等報刊發表,或被評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律師2011、2013、2015、2016、2017、2018年會十佳論文。
與課題相關的背景資料:
2011年,呂甲木對本世紀以來的有關涉外定牌加工商標侵權的案例和學術觀點進行了系統的研究,撰寫了《論商標權保護的界限——以涉外定牌加工商標侵權問題為視角》一文,認為涉外定牌加工是否構成商標侵權要根據地域性原則、混淆性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利益平衡原則予以判斷,不能以一刀切的形式認定侵權或不侵權。該文在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主辦的中國知識產權實務論壇(2011)被評為十佳論文。此次論壇同獲十佳論文的法官分別為:時任重慶四中院院長孫海龍博士、時任廣東高院知產庭副庭長歐修平博士、時任重慶五中院知產庭庭長楊光明博士、時任北京一中院知產庭審判長芮松艷博士。2016年,針對涉外定牌加工司法實務中出現的亞環案、東風案的新情況,呂甲木又對2011年的論文進行了細化補充,并發表于2017年5月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發行的《知識產權保護理論與判例研究》一書中。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改判涉外定牌加工構成商標侵權的“本田案”中有關地域性、商標使用、接觸可能性、不能簡單固化不侵權的除外情形的裁判觀點與該文的觀點雷同。2021年浙江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之一的“時代威科案”涉外定牌加工不構成商標侵權有關“本案中,時代威科公司明知德國stahlwerk公司以及德國“STAHLWERK”商標的存在,卻在國內申請注冊同一種商品上的相同商標,繼而以該商標為權利基礎,對德國stahlwerk公司授權的勞士頓公司在中國境內定牌加工被訴侵權商品的行為提起侵權之訴,這種行使商標權的方式有違誠實信用原則,不應對其商標權予以保護”的裁判要旨與論文中有關權利商標違反誠信原則惡意搶注的屬于阻卻商標侵權理由的觀點一致。